本报烟台2月27日讯(记者李雯娅通讯员信飞)近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蓬莱大队民警在荣乌高速蓬莱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鲁F牌照黑色轿车突然在距离收费站出口100米左右的位置靠边停下,驾驶员与后排人员快速对调位置。
当这辆黑色轿车驶入检查站后,民警立即对车上两人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换座到后排的驾驶员王某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王某某的驾驶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他曾在2018年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交警查处,驾驶证已被吊销,此次驾车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了解到,驾驶员王某某驾车载朋友到蓬莱游玩,在下收费站时遇见有交警检查时慌忙换座,想此次来逃避处罚,最终还是交警当场查处。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某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2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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