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铁的故事看点是什么?
时间:2023-11-21 15:0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95

  电动三四轮车因小巧灵活、价格低廉、经济实用、挡风遮雨等特点,深受部分群众的青睐。近几年,随着一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流入市场,加之部分车主安全意识淡薄,存在无牌无证上路、违规载人、任意停靠、闯红灯等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还容易诱发交通事故,威胁着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为更好地推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管理,帮助人们了解违规使用电动三四轮车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庭长晋怡带领法官助理朱琳前往张家湾镇烧酒巷村开展“京法巡回讲堂”活动。在烧酒巷村普法驿站的现场,村民将困扰在心头的问题,纷纷提了出来。

  面对村民们的疑问,法官助理朱琳以“伤人又害己,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危害需警惕”为题,结合生动的案例,围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村民们进行普法宣传,并解答了村民们涉及交通事故引发赔偿等法律问题。活动结束后,村民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会及时淘汰自家使用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安全守法、文明出行。

  2023年某日,79岁的秦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后乘74岁的王某)由南向西左转弯时,适有刘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驶来,两车相撞,造成秦某、王某受伤,车辆损坏。后二人被送往医院救治,二人于当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了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通过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最终确定秦某就此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的使用群体多为老年人,大多未经过正规培训,没有驾驶经验,反应速度相对迟缓,不熟悉交通法规和通行规则,随意穿插、掉头、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较为常见,再加上乘车人往往非老即幼,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身安全带来巨大伤害。

  2022年在通州区某大街路口,刘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自西向东行驶时,没有按规定让行对面行人,并与行人相撞致其死亡,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刘某逃逸。经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刘某的电动三轮车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关于机动车的定义及参数要求,属于违规电动车。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通报,近5年内,全国共发生低速电动车交通事故83万起,造成1.8万人死亡。2022年,北京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事故131起,死亡138人。驾驶人一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承担巨额损失赔偿,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答: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该类型车辆不能注册登记申领号牌、不能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

  车身方面前后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辆内部不仅没有安全气囊、儿童安全座椅,部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甚至没有配置最基础的安全带。

  部分不法电动车厂家为赚取非法利润,降低成本,配件偷工减料,均采用劣质低价产品,特别是劣质的充电器和劣质的电池极易自燃,产生消防安全隐患。

  很多小区的消防通道与电动车停车位相邻,电动三四轮车的车身明显大于普通电瓶车,无法停入规定的位置内,经常会占用消防通道,造成消防安全隐患。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路上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无论发生单方事故,还是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将按照机动车定责并承担赔偿责任、追究法律责任。

  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多数无牌上路,驾驶者多数无证,故多数被判定为主要责任,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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