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晚,利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一中队组织警力在城区清江大道设卡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在查缉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两男子骑乘摩托在行驶途中,其驾驶人将车突然停靠在路边扬长而去。坐在身后的驾驶人见状,毫不犹豫驾车继续向前行驶。
在经过查酒卡点时,夜查民警将车拦停,对该车驾驶人进行酒精现场呼气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124mg/100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该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控制。
在查缉现场,让醉驾男子惊讶的是,先前驾车扬长而去的朋友也被交警控制在现场,其原因是涉嫌酒驾交通违法。
原来,两名男子一位姓向,一位姓何。当天傍晚,何某和向某一同在朋友家聚餐,酒足饭饱后,何某和向某同骑乘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上路在城区溜达。
在行驶途中,驾驶人何某见前方有交警查车,担心自己酒后驾车被查,于是向身后乘坐人向某称:“自己有事你来驾车。”说完,便不动声色将车停下扬长而去。没想到自己的“聪明”举动早被路边执勤交警发现,当何某溜进一处叉路口时,被暗藏在此处的交警现场抓获,经酒精现场呼气检测发现,何某涉嫌酒驾交通违法。
而身后乘车人向某见朋友无缘无故离去,来不及多想,便迷迷糊糊驾驶摩托车继续向前行驶,刚行驶十来米距离,自己醉酒驾车行为被交警查获。
“当时我很懵圈,早晓得我就不该骑这摩托车。”面对办案民警,驾驶人向某哭笑不得,显得非常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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