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时年16岁女子小丽(化名),在42岁男子李某的店里工作,李某想要与小丽发生男女关系,但遭到小丽咬手强烈反抗,李某便对小丽拳打脚踢,小丽就躲进了卫生间,为了逃跑,小丽在卫生间的窗户坠落身亡。2022年2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强奸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男子李某,汉族,广西藤县人,初中文化,个体户,户籍地广东省广州市黄浦区,现住广西藤县。李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案发两天前,小丽想要在藤县县城找工作,后来通过朋友介绍,到李某经营的某某餐饮店面试,认识了李某。案发前一晚,小丽应李某之约,到藤县藤州大道某某音乐会所和李某等人喝啤酒。案发当日凌晨2点左右,李某的朋友搭载李某、小丽到藤州镇某某大厦前,之后李某就拉着小丽,回到他独自居住的某某大厦房间。
凌晨4点左右,李某在他卧室床上,抱住并亲吻小丽,想要与小丽发生男女关系,但遭到小丽咬手强烈反抗,李某就将小丽踢下床,并对小丽拳打脚踢。李某走出大厅后,小丽趁机将卧室门关上并反锁,之后打电话报警。李某叫小丽开门,小丽不开,就找来一把菜刀撬房门,但没撬开。李某就哄小丽把门打开。小丽把门打开后,又躲进了卧室内的卫生间把门反锁,并与藤县公安局处警民警保持电话联系。
李某又哄小丽打开卫生间门,在发现小丽与男性通电话后,李某就抢过小丽的手机砸到马桶里,接着把小丽拖到卧室处,再次对小丽拳打脚踢。小丽被打之后,趁李某不注意,又跑进卫生间里并把门反锁。十多分钟后,李某见卫生间内无动静,就用木头砸烂卫生间的玻璃门。李某将卫生间门打开后,没有看到小丽。当日6点左右,藤县公安局接到唐某的报警电话,说有人从藤州镇某某大厦楼上跌落,从楼上跌落的女子为小丽,经抢救,小丽已无生命体征。
另查明,事后李某的家属与被害人的家属,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李某家属一次性赔偿小丽家属全部损失42万元。小丽家属自行处置小丽的丧葬事宜,丧葬费由李某家属支付。李某家属已全部给付上述费用。小丽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对李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是犯罪中止,应当减少30%,赔偿了被害方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减少40%,李某是坦白,减少10%。综上,建议对李某的量刑十一年至十二年。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侵犯妇女,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侵犯妇女,造成被害人坠楼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某侵犯的是未成年人,酌情从重处罚。李某是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李某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李某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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