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3+17!这是我见过的最豪横的裁员赔偿!
时间:2025-04-22 07:0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81

  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在一家知名跨国企业被裁员了,她不止没有太失落,反而有点美滋滋,一打听才知道,她拿到了N+3+17的天价裁员赔偿金。

  估计有些人对“N+3+17*的含义还比较陌生,这里咱简单介绍下,“N+3+17*其实是企业自行制定的“超规格赔偿方案”。

  N:员工工作年限对应的法定经济补偿。比如工作5年,N就是5个月工资;工作3年半,N按4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算0.5个月,超过半年算1个月)。

  +3:企业额外支付的3个月工资,属于“自愿加码”的福利。常见于外企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公司,目的是减少裁员阻力或体现“人文关怀”。

  +17:极少数情况下的“超级补偿”,可能是针对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的特殊协议(如股票期权兑现、奖金折算),或是企业因特殊情况(如重大战略调整)协商的高额赔偿。不过这种情况非常罕见,普通员工几乎遇不到。

  但要注意,这种方案完全取决于企业政策,法律并无强制要求,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碰上这种好事的。

  我发现,近些年一些关于裁员赔偿的纠纷案不少,很多是因为打工人对自己单位的裁员赔偿不太明白,这里咱们普及一下裁员赔偿常见的几种方式。

  “+1”是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裁员时,需多付1个月工资作为“替代提前通知”的补偿。常见于以下情况:

  这里的N+1可不是每个人一定能拿到这个+1,如果公司提前30天通知,则只需赔N,则不用支付+1。

  多见于外企或福利较好的公司,本质是“N(法定)+3(自愿)”。比如Meta、微软等外企裁员时常用此方案,既能快速平息矛盾,也能维护企业形象。

  裁员时,很多人因为不懂规则,白白损失数万元。即便眼下工作稳定的人,也一定要弄明白自己岗位的裁员赔偿方案,确保万一哪天裁员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时,要拿到自己该得的补偿。

  工龄是从入职到离职的完整年限,每工作满1年赔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算0.5个月,超半年算1个月。

  公司如果是满足法定条件的合法裁员(如破产、业务调整),并提前通知工会、报备劳动部门。此时只需赔N或N+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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