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战友大家好,相信现在大家都知道,现在的现役军人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当地会有一个奖励金,几千到几万不等,奖金多少基本取决于当地的经济状况。
那么问题来了有位战友反映,他服役期间也荣立过三等功或者二等功,当时没有任何的奖励,那么现在是否能够给补发一些经济补助呢?就目前的各项条款来看,这种情况是没有的。
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叫做就是不同时期当然会有不同的政策吧,关于立功受奖,发放奖金这件事也是一样的,大家都知道立功后当地发放奖励金,也仅仅是这些年才有的,是当地政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发起的一项政策,因此才会有不同地区奖金不一样的情况,
因此这一政策就像是商场搞活动一样,一个时期一个政策,你之前花原价买的商品,你不能在双十一的时候再去找商家要返钱吧。
总之这位战友能够在服役期间立功,说明了这位战友在服役期间还是非常优秀的,但是政策就是这样的,当然了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我们部队的各种政策也在不断的进步,因此咱们以前立过的功奖金方面是不可能补发了,不过大家不是领取退役军人优待证了么?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在优待方面会有个区分吧,各位战友你们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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