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以分支机构为代理人的投标),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竣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系统的总包(或集成)业绩(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专用传输系统和无线系统,或者须同时包含专用传输系统和LTE系统)。备注:线路规模:线座。上述符合要求的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
投标人具有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05-24至2022-05-31,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京市江东中路109号110室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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