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本报从重庆市奉节县政府获悉,奉节云山万景6·18高处坠落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6月18日,奉节县夔州街道云山万景(一标)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7.8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工程的建设单位为重庆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四川新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3年6月18日15时30分许,四川新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郑x在云山万景(一标)项目8#楼3层露台安装栏杆时,解开安全绳作业,不慎从3层露台坠落至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勘查,事故发生现场位于云山万景(一标)项目8#楼,房屋主体已经修建完成,死者在为房屋第3层安装栏杆,该处无临边防护装置,死者坠落高度约为7.5米。
调查组认定,四川新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业人员郑x安全意识淡薄,在云山万景(一标)项目8#楼3层露台安装栏杆时,解开安全绳作业,不慎坠落至地面,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四川新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调查组认为,四川新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由县应急局依法处理。
赵xx,作为云山万景(一标)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建议由县应急局依法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陈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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