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控股股东1290万股质押延期购回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时间:2024-07-30 08:1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76

  东尼电子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沉晓宇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

  沉晓宇本次质押延期购回股数129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3.3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5%。

  沉晓宇本次质押股数为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0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1%;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是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是2024年7月24日,质押到期日是2024年9月24日,质权人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沉新芳、沉晓宇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4%,对应融资余额为1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4%,对应融资余额为1亿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其经营所得、投资收益、股票分红等,质押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公司控股股东沉新芳、沉晓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1月5日盘后,东尼电子披露,公司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的合同,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

  2月27日,东尼电子发布上交所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57号)。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东尼电子及时任董事长沉新芳、总经理沉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予以监管警示。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 :因交易已无法如期完成,但东尼电子却没有及时披露实情,而是尽力隐瞒,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正确判断。凡是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共对外投资了5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8条。

(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本文相关评论
栏目导航
相关搜索
最新标签

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