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帮办河北网友称遭遇律所“诈骗”极目新闻记者调解后双方解除误会
时间:2024-07-30 08:16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137

  近日,远在河北唐山的李女士向极目新闻热线反映称,自己在处理债务纠纷时,通过网络找了家武汉的律师事务所,疑似遭遇了“诈骗”。经极目新闻记者调查,原来是律所内部对接不畅而忽略了李女士的诉求所引发的误会。7月24日,经极目新闻记者沟通调解,律所方面赔付李女士500元并承诺若未来案件需要强制执行,将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是河北唐山人,当地有人欠她钱2.6万元一直未归还。无奈之下,她只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今年3月份,李女士通过网络联系到了武汉市的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的一位黄姓律师,并和对方签订了《诉讼指导服务协议》,由黄律师协助其追讨欠款。根据双方协议,黄律师为李女士提供的服务,包括代写法律文书、指导线上或线下立案、证据材料整理、开庭法律意见文书。

  今年7月3日,当地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了审理。7月5日,李女士与被告方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庭外和解,经法院确认,被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所欠款项支付给原告。原本事情到此都还顺利,可是后续一个环节却让李女士疑心自己遇上了“诈骗”。

  “当初找到黄律师,对方告诉我,律师费用由我先垫付,后期会由败诉方承担。”李女士表示,签署《诉讼指导服务协议》,总委托费用2580元,包括诉讼费、代写民事诉讼书、起诉立案、律师费等费用。黄律师则告诉她,这些费用只是由李女士前期垫付,后期律师会开一个相关的发票和收据,把这笔费用写进诉讼状里面,然后由被告承担。

  李女士付款后被拉进了一个企业微信群,内有黄律师和其他律所员工。然而,李女士在庭外调解期间,多次试图联系黄律师索要费用发票,以作为向被告追偿律师委托费用的依据,但始终未获回应,其他工作人员也未作解释。于是,她担心这是一场“诈骗”,便向武汉本地媒体求助。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湖北大诺律师事务所,向其工作人员反映了李女士的情况和诉求,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将马上核实相关情况,并于24小时内给李女士答复。

  7月24日,李女士接到该律所工作人员回电。对方解释,黄律师已离职,由于内部沟通不畅,导致李女士未能及时收到发票和得到回复,这是他们工作失误,但并非诈骗。同时律所对李女士表示歉意,愿意承担部分责任;而李女士认为,由于调解期限已过,即使现在拿到发票也无济于事,她希望律所能承担50%的委托费用。

  后经记者协调沟通,双方最后达成一致:律所方面赔付李女士500元现金并开具相关发票,同时承诺在被告未能如期还款的情况下,将免费协助李女士执行强制执行程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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