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查获了两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而这两名驾驶人竟然是同一辆车的主、副驾,这是怎么回事呢?
2024年8月4日清晨,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凯里市环城西路刚朵拉·星力城路段,一辆白色皮卡逆向行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轻微受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原本以为就是一起很普通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故民警询问双方驾驶人时,出租车驾驶人称事故前后并非同一名驾驶人,自己有行车记录仪的。
事故民警立即调取了出租车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前后的经过。视频显示,7时23分许,出租车正常行驶至事发路段,白色皮卡车却逆行而来,出租车鸣笛提示后,皮卡车才停下来;过了一会儿,从驾驶位下来一名男子陶某某,来到出租车旁与出租车驾驶人攀谈了起来。在此期间,皮卡车突然又继续向前行驶,与出租车发生了碰撞,事故民警经过反复观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发现,原来是刚刚坐在副驾的乘车人徐某挪到驾驶位移动了车辆,导致事故的发生。
随后,事故民警依法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出租车驾驶人未检测出酒精含量,而皮卡车原驾驶人陶某某检测结果为186mg/100ml,原副驾乘车人徐某检测结果为245mg/100ml,二人均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需要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
在去医院的过程中,徐某交代,看见陶某某下车去与对方驾驶人交涉,想着为了方便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就自行换到驾驶位置去移动车辆,谁料发生了事故。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后开车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才是安全出行的正确选择,心存侥幸无视交规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境地,最终害人害己,不要让自己一时的冲动,而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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