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
2、除上述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1、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2、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
3、自2019年11月1日起,全天禁止所有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其他道路货车禁限规定,请以道路具体交通标志为准。违反上述规定,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1、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2、持有进京证的外地载客汽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辅路及其以内道路和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
3、工作日9时至17时,需遵守北京市尾号限行规定,限行尾号与北京号牌车辆相同,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主路、辅路及其以内道路。
4、外省、区、市机动车全天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建国门外大街、复兴门外大街、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段)。
5、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及大兴区部分道路行驶;
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并与北京市载客汽车同步进行车牌尾号轮换。
2、每天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除外),须办理进京证。
4、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人民大会堂南侧路、西侧路、广场东、西侧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长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台基厂路、中关村南路、科学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环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万寿路(万寿路口至万寿路北口)、朱各庄路(万寿路北口至西四环中路东辅路)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外埠号牌载货汽车通行。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及延庆城区部分道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
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不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及延庆城区部分道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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