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长泰地铁十九号线什么时候通车?有没有更清楚一点的回复?
时间:2023-01-16 11:30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119

  贪图眼前小利,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或支付账户用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仅要面临信用惩戒,更有可能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24岁的沉某宇为无业人员,去年12月份,沉某宇在上网时,突然QQ群里跳出一条招聘“兼职”的信息——闲置的电线元。沉某宇马上被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吸引,并主动联系对方,最后经对方劝说,沉某宇使用自己实名制办理了5张手机卡,并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寄出,对方也如约支付了沉某宇2500元。

  不料半个月后,沉某宇收到了电信部门的通知,其名下“192”的手机卡涉嫌诈骗。公安机关也根据线索抓获沉某宇,因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两卡”,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其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并且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电话卡的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电信行业监管部门将只保留用户一个手机或固话号码,两年内不得办理电线

  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任何一宗电信网络诈骗,都离不开信息流和资金流两个要素,而信息流和资金流最重要的载体,就是手机卡和银行卡。“断卡”行动断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手机卡不仅指我们平时所用的手机卡,还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而银行卡则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明确了银行卡和电话卡开办和停用的前提条件,明确办理电话卡,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目前公安机关全面、严厉打击买卖“两卡”的违法行为,希望广大持卡人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卡片和账户,及时办理销户,发现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及各种交易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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