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想离职,听说主动离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该怎么办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你可以主张的权益有两项:一是单位给你补缴七年的社保;二是主张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名劳动合同的,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小结:题主七年未签订劳动合同,默认为单位已经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没有缴纳社保,都不能免责,应依法给予补缴。
有些单位自认为聪明,让员工写“自愿放弃社保”保证书,但是实际上,哪怕是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说明书”也是无效的!
小结:题主可以让单位给你补缴七年的社会保险,当然,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劳动者依据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小结: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为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你可以主张七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必须注意你离职报告的离职原因。
综上所述,题主在单位工作七年,无合同无社保,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要求的赔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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