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国贸大道南636号(广日工业园)A栋二楼党群活动中心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千定先生授权副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周千定先生、董事汪帆先生、董事苏祖耀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上述董事均已事前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洪素丽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事前已请假;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景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林祥腾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晓梅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上述议案时,陆加贵先生亲自出席并向股东大会作出了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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