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多人被查详情公布
时间:2022-09-04 16:5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93

  为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严管路面交通秩序,临清交警大队按照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全市第十一次酒驾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工作部署要求,于9月2日晚21时至9月3日凌晨3时,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清剿整治夜查行动,严防酒醉驾肇事肇祸,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行动中,大队负责人管军涛、主要领导陈撼玲一线带队,抓关键、抓责任、抓督导、抓落实,执勤民警根据辖区交通状况,采取定点设卡和流动巡逻的方式,灵活变换整治地点,紧盯重要时段,加大夜间、凌晨“高危”时段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延伸酒驾查处触角,在农村道、县乡道、国省道路开展夜查,形成立体整治“全覆盖”,对过往车辆实行逢车必查,逢人必检,对存有酒后驾驶嫌疑的驾驶人,现场用酒精测试仪进行酒精检测,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嫌疑“酒驾司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了酒后驾驶严查、严管高压态势,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此次行动,大队共查处酒驾违法16起!

  在查处酒驾的同时,领导分头带队在街头、路口,为广大群众的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以及头盔粘贴反光贴,并耐心向骑乘人员和过往群众宣讲安全行车提示。

  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变窄,视像模糊,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失去理性,对他人的劝告置若罔闻,对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置之不理,往往会冒险驾车、野蛮驾驶。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宣传酒驾危害及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惨痛后果,提醒驾驶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敬畏生命的底线,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我们要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绝不喝酒开车。

  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的家人,请提醒他们不要酒后驾车,发现后要及时劝阻;如果您是机动车驾驶人的朋友,请提醒他们驾车前不要饮酒,更不要对他们劝酒、逼酒,发现酒后驾车要及时劝导、提醒、阻止;如果您是宴请聚会组织者,请不要强迫机动车驾驶人喝酒,主动规劝用餐的驾驶人不饮酒、不酒后驾驶车辆。

  大力倡导拒绝酒驾醉驾新风尚,积极曝光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拒绝酒驾醉驾浓厚社会氛围。对酒驾醉驾不听劝阻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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