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的事,很针对,针对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而原告没有主张的诉讼请求,法院是不会主动去管的,说都不说,即使是原告再有理、即使是原告主张错了、即使是法院发现了、即使是很简单的问题。
即民事有不告不理、告了才理的大原则(甚至告了,有的也不理,比如你告的基础都不对,比如你告的张三没法确定是哪个张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1、民事双方的矛盾是相对固化的,例如张三和李四有矛盾、张三对李四不好,但张三不一定对王五也这样,张三的社会危险性低。2、民事纠纷太多,如果法院都主动去管,那这个诉讼数量等压力太大了,比如有无数被欠钱的人都没起诉,要强行让他们进行起诉吗……选择不起诉也是他们的权利,他们还嫌麻烦呢,再说没钱的你就算起诉他也没钱。
但刑事有区别,是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理裁判的程序,而公安是只要知道了有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就要管,就算这个报案人撤回、受害人撤回也不行。因为一个行为人一旦涉嫌犯罪,那他就是个定时炸弹,他对社会的是有风险的。而且刑法作为最严厉的法律,是维护社会平稳的利器。。
但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有的公安却不受理。建议被害人报案前准备个报案材料(事实说明)、基本的证据,这样比空手去要好得多。
(责任编辑:admin)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