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人大和全人常的职权你分清了吗?
时间:2022-10-27 08:57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171

  中山中公教育为大家带来政治知识《全人大和全人常的职权,你分清了吗?》,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众所周知,中央国家机关是宪法中较为重要的知识点之一,也是全国省直、市县事业单位、三支一扶、公安、军队文职等考试中命题人青睐的出题点。考试通常直接考察相关理论,重点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机关的性质和职权上,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便是这其中相对爱考察的一个知识点,考试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考察,所以需要大家火眼金睛,学会区别这两者。下面老师给大家总结了这两个知识点的相关内容,并将通过相关题目带大家一起巩固练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3.对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决定和罢免。此处选举的人员主要包括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以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而决定的人员主要是国务院总理,一般由国家主席提名,之后全国人大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1.立法权,即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4.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决定特赦;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答案】A。解析:依据《宪法》第62、67条的规定,关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修改和监督宪法的实施,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解释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则负责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律。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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