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根据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选举盛更红先生为太钢集团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魏成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公司目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目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情形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盛更红先生担任。
盛更红先生:男,58岁,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热轧厂质检站副站长,宝钢技术部科技处副处长,宝钢技术中心科研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宝钢集团规划部科技处处长、规划部副部长兼规划处处长,宝钢集团科技发展部部长、工程投资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重大工程项目部部长兼湛江龙腾公司总经理,宝钢集团业务总监,湛江钢铁工程指挥部总指挥,广东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湛江钢铁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上述人事变动为公司正常的人事变更,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对公司董事会决议有效性无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运转正常,公司治理良好。
(责任编辑:admin)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