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作为年轻党员干部更要明白其相辅相成的关系。
义务与权利需要相辅相成。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反之亦然。世上没有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但同时,我们可以放弃享受权利,却不能放弃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尤其是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
责任与担当需要相辅相成。责任是指必须承担的使命,担当是指接受并负起责任。要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真正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抓住“问责”这个要害。强调“责任”和“担当”,旨在告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为民用权的政治担当、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责任”贵在“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做好新时代使命担当,必须明确责任所在,心有所系、行有所戒、“责”有所问。
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需要相辅相成。党员必须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遵守纪律也是党员行使权利的前提之一,二者是需要相辅相成的,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时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在工作和生活中对纪律规矩要时刻怀有敬畏之心,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面对权利不忘乎所以,不迷失自我,始终坚持正确的前进方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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